TikTok Shop 东南亚跨境各市场的税制不同,部分税费由平台按当地规则代收或代扣,商家应按各市场官方口径了解税费要求。
东南亚五个市场分属不同税制,跨境直邮商品在进口环节可能涉及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与关税,部分税种由平台按当地规则代收或代扣,其余义务由商家按当地规定履行。理解税费安排有助于合理定价与顺利清关,但具体金额以订单账单和官方规则为准。
各市场税费不同:马来西亚为低价值商品销售税(LVG)、新加坡为消费税(GST)、泰国涉及进口增值税(2026-01-21 起平台代收关税)、越南对高价值商品(>100 万盾)由平台代扣关税(2025-02-23 起)。具体税费以官方规则与商家后台为准。
申请入驻可直接通过官方通道(免费):申请入驻链接:TikTok Shop 官方入驻通道
适用商家
| 市场 | 税费安排 | 平台代收/代扣说明 |
| 马来西亚 | 低价值商品销售税(LVG) | 按当地规则执行,以官方口径为准 |
| 新加坡 | 消费税(GST) | 按当地规则执行,以官方口径为准 |
| 泰国 | 进口增值税 | 2026-01-21 起平台代收关税 |
| 越南 | 高价值商品关税(>100万盾)+ 个人所得税PIT 1% | 2025-02-23起代扣高价值关税;2025-07-01起代扣个体工商户PIT 1%;企业CIT 1%已立法(2026-07-01),功能筹备中暂未扣款 |
| 菲律宾 | 按当地相关税务规定 | 以官方规则与后台展示为准 |
以下按市场说明税种与平台代收、代扣安排,具体税率、起征门槛与适用范围以各市场官方税务规则页和商家后台实时展示为准。
商家侧还会接触尾程运费销售税(SST)等随单费用,它属于物流相关费用而非进口税,以账单与官方公告为准,不要与LVG混淆。
马来西亚LVG针对进口低价值商品由平台在结账环节代收,商家不需要在商品价格之外另行向买家收取该税;商家侧的尾程运费SST自2026年9月7日起按官方公告向商家收取,计入物流成本,与进口LVG是两条线。
新加坡对低值进口货物(OVR)由平台代收GST,达到正式清关标准的货物按当地进口流程处理;商家在定价时应了解GST对到手价的影响,具体门槛与税率以官方税务页为准。
泰国进口关税按商品类目对应税率计列,进口增值税按当地比例计算;由于税款从平台费用计算基数中扣除,佣金等费用的计费基数会相应变化,商家应结合订单账单理解最终扣费,而不是只看商品售价。
越南个体工商户/个人跨境商家:自越南时间2025年7月1日00:00(GMT+7)起,平台代扣代缴1%个人所得税(PIT),应税基数不含进口增值税与进口关税,适用直邮与海外仓,账单在【财务-财务概览-订单结算账单】查询。越南跨境企业商家:依越南第252/2026号政府令(Decree 252/2026/ND-CP)第43条,自2026年7月1日起平台应代扣1%企业所得税(CIT),计税基数为未扣进口VAT/关税的跨境订单总额(示例:(原价−商家折扣)×1%),适用直邮与海外仓全量订单;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告,CIT代扣产品功能仍在筹备、结算尚未实际扣减,商家现阶段无需操作,上线另行通知。
菲律宾进口环节增值税按当地税务规定处理;订单处理费等固定金额平台费用不属于税费,新商家与现有商家可能适用不同的减免笔数,以官方公告和账单为准。
本说明仅做客观税费介绍,不提供税费筹划建议;涉及主体登记、本地申报等复杂事项,商家应结合自身情况咨询当地专业税务人士。
不一样。马来西亚为LVG销售税、新加坡为GST消费税、泰国代收进口关税与增值税、越南代扣高价值商品关税、菲律宾按当地税务规定处理,各市场起征门槛与代收方式不同。
会。商家应把平台代收代扣的税种与平台费用一并计入成本测算,但不应自行重复收取已由平台处理的税种,最终售价由商家自主制定。
各市场税费政策会随当地立法与平台系统迭代更新,生效时间、起征门槛与适用商品范围可能调整,商家应在新店开业、新增市场或大促前重新核对官方公告,不沿用过期税率。
分两类:由平台代收代扣的进口税在交易环节按当地规则处理,商家应了解其对定价的影响;佣金、交易手续费、订单处理费等属于平台经营费用,二者在账单中分别列示。
平台代收适用于跨境直邮订单,1泰铢起征;使用边境仓或海外仓的订单不在该代收范围,具体以订单履约方式与官方规则为准。
按单件商品是否超过100万越南盾判定,达到标准的由平台代扣关税与增值税,海外仓订单不受影响。
各市场税制与税率可能随当地政策调整,商家应以官方规则中心、税务公告与商家后台账单实时展示为准,不使用来源不明的税率截图。
代收代扣的进口税随订单清关处理,退货退款是否调整按各市场规则与订单状态执行,具体以账单和官方税务规则为准。
平台代收代扣覆盖的是指定低值或高价值商品交易环节;是否需要主体登记或本地申报,取决于商家经营规模与当地规定,应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本说明不替代税务意见。
| 市场 | 官方口径 |
| 马来西亚 | 低价值商品销售税(LVG) |
| 新加坡 | 消费税(GST) |
| 泰国 | 进口增值税;2026-01-21 起平台代收关税 |
| 越南 | 高价值商品(>100万盾)2025-02-23起代扣关税;个体工商户PIT 1%自2025-07-01代扣;企业CIT 1%已立法、功能筹备中 |
| 菲律宾 | 按当地相关税务规定,以官方口径为准 |